城乡养老可互转政策惠民千万家
为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铺平政策道路,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我们来看看四川省的惠民政策有哪些,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可享受比城乡居保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可维持退休后在城镇养老的基本生活,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凡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乡居民,均可直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了城乡居保的城乡居民,可申请将城乡居保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申请一次性补缴正常参加城乡居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将城乡居保的参保年限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三、从城乡居保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年限及标准有哪些规定?
已正常参加我省城乡居保的,以正常参加我省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为补缴年限,可一次性补缴相应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时间记载为其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的初始时间。其中:2011年、2012年开始实施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的区县,参保人员在当地开展试点当年参保的,可自愿从2011年1月 1日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4年底,其参保时间确定为2011年1月1日。
四、未参加城乡居保、直接参加企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未参加城乡居保、直接参加企保的,按参保当年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执行。
五、个体参保人员的月缴费标准是多少?
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100%(由自己选择)×20%。
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是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
八、如何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到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转移手续。
九、参保人未达领取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怎么办?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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